為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審判效果,延伸幫教服務,助力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走向社會,近日,忻州中院刑三庭召開未成年人回訪幫教座談會,對兩名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進行跟蹤回訪幫教工作,確保他們順利完成矯正,早日回歸社會。
2021年9月,被告人小銘(化名)在校期間因與同班同學發生口角,后引發沖突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2022年2月,被告人小浩(化名)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座談會上,刑三庭的法官們用“拉家?!钡姆绞脚c小銘和小浩進行親切交談,詢問他們近期的思想動態以及在學習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問題。針對他們對犯罪行為的懊悔和對自己前途的擔憂困擾,法官耐心地解釋了相關法律規定,鼓勵他們要以健康的心態和積極的行動開始新的生活。法官還為他們講述了紅色經典故事,引導他們了解英雄事跡,感悟革命精神,厚植家國情懷,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此次座談還邀請了小銘、小浩的父母一同參加,就家庭教育責任問題進行了指導,向他們宣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督促家長認真履行職責,關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狀況,教育引導孩子吸取教訓,遠離犯罪,順利度過緩刑考驗期。
回訪結束時,法官們向兩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贈送了《紅巖》書籍,并帶他們參觀了忻州中院的法治宣傳教育室。兩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對法官的幫教和關愛表示感謝,小銘、小浩也真誠地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后一定會吸取教訓,堅決不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努力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忻州兩級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對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司法理念,做到懲罰、挽救、幫教的有機統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具有忻州法院特色的未成年人審判和保護工作新格局。
(責任編輯:蔡文斌)